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
| 目录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 实施机关 |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7个 |
| 实施机构(科)室 | 工程建设股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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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917-4243146
- 咨询窗口:
-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7-4245101
- 投诉窗口:
-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引导台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申请表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 | |
| 用地批准手续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非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由规划部门核发 | 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上传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非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由规划部门核发 |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上传 |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由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出具 | 上传由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 |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申请人自备 | 上传盖章后电子材料 | |
| 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声明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申请人自备 | 上传盖章后电子材料 | |
| 中标通知书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非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申请人自备 | 应招标项目提交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 |
| 施工合同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申请人自备 | 上传盖章后电子材料 | |
|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4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非必要 |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由质量安全主管部门核发 | 参考材料样本中“附件4”,上传质量、安全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电子文件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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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