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支付(医疗保险)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医疗保险)
目录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医疗保险)
实施机关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即办
实施机构(科)室 医保科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23-25号医保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1222
咨询窗口:
千阳县政务大厅23-25号医保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1156
投诉窗口: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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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票据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申请人提供
费用清单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申请人提供
诊断证明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申请人提供
居民身份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申请人提供
社会保障卡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申请人提供
宝鸡市生育登记服务表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提供
病历资料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医疗机构复印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