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目录名称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实施机关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6个
实施机构(科)室 工程建设股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3146
咨询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5101
投诉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引导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授权委托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实施方案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会议纪要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申请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身份证 2 纸质、电子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规划部门意见 2 纸质、电子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