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目录名称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实施机关 千阳县司法局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4个
实施机构(科)室 法律援助窗口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文化路综合事业大楼B座1楼105室千阳县司法局(办理窗口:法律援助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140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1148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残疾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残疾军人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户口簿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低保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城乡低保证明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