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目录名称 学生资助
实施机关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0个
实施机构(科)室 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千阳县事业大楼B座一楼(办理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股)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2233
咨询窗口:
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股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1116
投诉窗口: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学生(或监护人)按时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申请人自备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