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
|---|---|---|---|
| 目录名称 | 学生资助 | ||
| 实施机关 |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30个 |
| 实施机构(科)室 | 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千阳县事业大楼B座一楼(办理窗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股)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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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917-4242233
- 咨询窗口:
- 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股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7-4241116
- 投诉窗口:
-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学生(或监护人)按时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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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