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目录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即办
实施机构(科)室 商事登记股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2号商事登记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3146
咨询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12号商事登记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5101
投诉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引导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http://qysb.sxfda.gov.cn/
法人授权委托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签字确认委托。 申请人可在网站下载自行填写,确认签字盖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原件正副本齐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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