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目录名称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实施机关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8个
实施机构(科)室 综合事务股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千阳县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公共实训基地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4号综合事务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7月至8月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冬令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3146
咨询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14号综合事务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5101
投诉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引导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市、县收取植被恢复费票据 2 纸质、电子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用地单位的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2 纸质、电子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使用林地协议补偿协议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项目批准文件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林地权属证书 2 纸质、电子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使用林地申请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