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
目录名称 不动产统一登记
实施机关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个
实施机构(科)室 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3号不动产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526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5101
投诉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不动产权属证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不动产登记部门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公安部门 非本人办理时需同步提供委托书,必要时提供公正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只查验原件,不留存。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税务部门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不动产登记部门
买卖合同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个人 买卖合同需备案的提供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