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目录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 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诺办结时限 5个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服务股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 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办理窗口:15号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3236769
咨询窗口:
金台市民中心1楼大厅15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3520063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条: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http://qysb.sxfda.gov.cn/
食品经营许可证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条: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http://qysb.sxfda.gov.cn/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