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提取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退休提取
目录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
实施机关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实施机构(科)室 市直、渭滨、金台、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麟游、千阳、陇县、太白、凤县管理部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街道 跃进路8号陈仓园市民中心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办理窗口:一楼全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3901701,0917-3121600,0917-3905816,0917-6217981,0917-7215911,0917-8215175,0917-5215256,0917-5542295,0917-7961002,0917-4242234,0917-4601191,0917-4951207,0917-4762773
咨询窗口:
综合柜台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3901705
投诉信函: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网址:
http://zfgjj.baoji.gov.cn/
投诉窗口:
现场投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凭身份证可直接办理 公安部门出具 如实填报
银行卡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提取金额超过10000元需提供I类借记卡 银行借记卡 如实填报
公证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容缺  公证处出具 如实填报
退休证明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批文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领取证明中的任意一项);2、需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养老、人社部门出具 如实填报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