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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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
实施机关 | 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实施机构(科)室 | 各市场监管所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 南环路1号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窗口:各市场监管所)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 雍城大道西段宝鸡凤凰大酒店南侧约100米凤翔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917-7212730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7-7212422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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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无 | |
清税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税务部门 |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无需提交清税证明材料。 | |
营业执照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无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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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