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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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QR07001000 | 实施机关 | 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 |
实施机构(科)室 | 经二路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提交相关材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 广元路十九号大院(办理窗口:经二路街道办事大厅退役军人服务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儿童父母双方死亡或失踪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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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及其居住家庭户口簿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3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户籍卡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3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按要求填报 | |
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 1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银行卡 | 1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身份证 | 1 | 电子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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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