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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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商品房现售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类权力
基本编码 QT13001000 实施机关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机构(科)室 工程建设股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证照批文可递送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政府部门核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真实 政府部门核发
规划建审总平图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真实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土地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真实
身份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真实 委托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缴纳房款凭证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与合同签订内容信息一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 1 纸质材料 原件3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网签系统下载 内容真实
商品房销售方案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商品房现售申请法人委托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2001年6月1日实施)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 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3146
咨询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5101
投诉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引导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