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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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接收(个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FW10001000 实施机关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科)室 千阳县人才交流中心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东海路市民中心322室千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窗口:市民中心322室)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户籍属于同级行政区域管辖,可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单位介绍信 1 电子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0份  非必要  拟存档性质可以是个人是单位 ,是单位的时候,上传电子材料单位介绍信。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 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5469
咨询窗口:
千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市民中心322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1613
投诉窗口: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