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基本编码 | XK13001000 | 实施机关 |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工程建设股 | 服务对象 | 个人 法人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个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证照批文可递送 |
| 邮寄说明 | 暂无邮寄说明 |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砍伐城市树木的批复 | ||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砍伐城市树木的批复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4工程建设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因建设规划建设施工需要;2、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需要;3、其他。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砍伐城市树木申请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 无 | |
| 能反映确需砍伐的树木图片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 树木位置与周围关系平面示意图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 绿化更新补植计划或设计、协议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绿化补偿费收费依据:
宝鸡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收费标准:
绿化补偿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绿化费标准为每株l元。绿化赔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费、树木成活和绿地保证金标准,由市财政、物价、城建部门另行制定。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