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延期入学、休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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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延期入学、休学审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FW02001000 实施机关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机构(科)室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的批复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的批复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千阳县事业大楼A座三楼教育体育局(办理窗口:教育股)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5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提供
休学审批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需休学学生所在学校提供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 3、出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 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1219
咨询窗口:
千阳县事业大楼A栋三楼教育体育局309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