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救助给付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殡葬救助给付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 基本编码 | JF07001000 | 实施机关 | 千阳县民政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 服务对象 | 个人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个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 审批结果名称 | 殡葬救助资金给付凭证 | ||
| 审批结果样本 | 殡葬救助资金给付凭证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宝平路68号千阳县民政局(办理窗口:社会事务股)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死亡证明 | 2 | 纸质材料 |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发〔2012〕17号)第六章基本社会服务第一节:社会福利有条件的地方可向城乡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补贴,提供遗体运送、火化和绿色安葬等服务。 《关于建立我省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陕民发[2012]12号)(二)救助标准:凡救助对象自愿选择火化的,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三)救助程序 救助对象死亡后火葬费用由其亲属或其他负责办理丧事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殡葬机构先行支付。火葬救助金经过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在殡葬机构领取。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