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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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01001000 实施机关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机构(科)室 工程建设股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证照批文可递送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文件
审批结果样本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文件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 望鲁路与文化路十字西南角(西新幼儿园对面)千阳县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令时7月至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令时9月至次年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2、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要求: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审批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招标基本情况表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内容真实,与可研报告一致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编制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招标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三)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标的办法。招标实施方案应当报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以单独报送或者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一并报送。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包含招标方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报送招标方案:(一)在项目审批、核准前确需通过招标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确定勘察、设计等单位开展前期工作;(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因客观原因未包含招标方案;(三)确需对已审批、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 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243146
咨询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15-16号工程建设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245101
投诉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政务大厅引导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