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宝鸡市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宝编委发〔202441

各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高新区党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深化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打造便民高效、简约精干的基层政府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基层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经市委编委同意,现将《宝鸡市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梳理编制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市委编办严格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充分征求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及县(区)委编委和高新区党工委意见建议,编制了《宝鸡市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各县(区)要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一镇(街道)一清单”要求,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

二、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市委编办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宝鸡市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各县(区)同步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县(区)要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将镇(街道)已承接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及时纳入有关镇(街道)权责清单。

三、强化权责清单的应用和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性制度效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镇(街道)要将权责清单贯穿到管理运行的各环节各方面,严格照单行权,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对清单中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办理事项,要纳入宝鸡政务服务网本级权力事项运行库并向社会公布,优化办理流程。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依据权责清单明确镇(街道)执法事项,推进执法事项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镇(街道)权责事项,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基层减负增能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区)机构编制、司法行政、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各县(区)务必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新一轮镇(街道)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公开。

 

             中共宝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4年7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