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6月2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620日我局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620日-20256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3263317(兼传真)

邮箱:hjaqk0917@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代家湾行政中心6号楼A317室(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境安全科)

邮编:72100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鸡栖凤~三岔II回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审服环字〔202541

2025620

2

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固封新增X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审服环字〔202542

2025620

3

关于陕西海恩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深海及航空用精密钛材出口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宝审服环字〔202543

2025620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