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个人名下房产证明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具个人名下房产证明
目录名称 属地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实施机关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实施机构(科)室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街道 市民中心1号楼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窗口:3、4号)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南环路169号院宝隆世家4号楼1楼2号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仓大厅(办理窗口:13、14号)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八鱼镇 高新大道195号钛谷大厦一楼宝鸡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7号)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3901638,0917-6210108,0917-3227716
咨询网址:
http://www.bjsbdc.com.cn/或宝鸡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咨询窗口:
宝鸡市-金台区-市民中心1号楼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咨询台;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169号院宝隆世家4号楼1楼2号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仓大厅13、14号窗口;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195号钛谷大厦一楼宝鸡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3901665
投诉信函: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东楼702室
投诉窗口: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东楼702室或大厅值班科长投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无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 申请人自备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