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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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JL08001000 实施机关 宝鸡市司法局
实施机构(科)室 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申请和领取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 陈仓大道惠民路17号(办理窗口:法律援助中心)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符合条件
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司法局公法科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2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3261885
咨询窗口:
法律援助中心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32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