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未满16周岁公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未满16周岁公民)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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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XK06001000 | 实施机关 | 宝鸡市公安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证照批文可递送 |
邮寄说明 | 暂无邮寄说明 | ||
到场办理原因 | 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 陈仓大道行政中心4号楼宝鸡市公安局(办理窗口:一楼出入境大厅1-4号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往来台湾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二)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三)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四)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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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申请表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 https://zwfw.shaanxi.gov.cn/ | 申请表内容完整准确清晰,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地、民族、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应与人口信息一致;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信息,应与原护照资料登记信息一致。 | |
户口簿 | 3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证件在有效期内,真实有效 | 公安部门 | 证件在有效期内,真实有效;提供原件,部门留存复印件 | |
往来台湾通行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公安部门 | 材料真实有效 | |
委托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容缺 | 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委托人签字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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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号码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收费标准: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