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审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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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XK08001000 | 实施机关 | 宝鸡市司法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政治(警务)处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 惠民路17号(办理窗口:502室)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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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无 | 本人持有 | 无 | |
毕业证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本科或以上学历 | 学历教育获得 | 无 | |
户口簿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必要 | 户籍在放宽县 | 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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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对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四十五条:“……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