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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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FW13001000 实施机关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机构(科)室 市直、渭滨、金台、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麟游、千阳、陇县、太白、凤县管理部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一次性提供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街道 跃进路8号陈仓园市民中心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办理窗口:一楼全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除外)))

申请条件

开户: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缓缴:单位因处于严重亏损或者停产、半停产状态等原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单位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时,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讨论通过,经公积金中心批复,报管委会备案。经批准缓缴的单位,期限不超过一年。期满后,应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予以补缴,需继续缓缴的,单位应再次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容缺  http://zfgjj.baoji.gov.cn/art/2021/2/9/art_16222_1348415.html 如实填报,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出具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如实填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现) 2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公安部门出具 如实填报
经办人身份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公安部门出具 如实填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容缺  http://zfgjj.baoji.gov.cn/art/2021/2/9/art_16222_1348416.html 如实填报,加盖单位公章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3901701,0917-3121600,0917-3905816,0917-6217981,0917-7215911,0917-8215175,0917-5215256,0917-5542295,0917-7961002,0917-4242234,0917-4601191,0917-4951207,0917-4762773
咨询网址:
http://zfgjj.baoji.gov.cn/
咨询窗口:
综合柜台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3901705
投诉信函: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网址:
http://zfgjj.baoji.gov.cn/
投诉窗口:
现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