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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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QR07001000 实施机关 石鸭子村
实施机构(科)室 养老服务和慈善福利股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公布文件
审批结果样本 公布文件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 天水路滨江花园西北侧约230米凤县民政局(办理窗口:养老服务和慈善福利股)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我县不满18周岁,符合孤儿认定条件的儿童,方可办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 原件 纸质材料 原件3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民政部门提供
孤儿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3份  必要  公安部门提供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3份  必要  公安机关提供
孤儿及其居住家庭户口簿 复印件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3份  必要  公安机关提供
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复印件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3份  必要  法院提供
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复印件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3份  必要  公安机关
孤儿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存折)及开户行名称 复印件 纸质材料 原件0份  复印件3份  必要  银行提供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办事流程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762571
咨询窗口:
养老服务和慈善福利股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762701
投诉窗口:
凤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