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给付

0条评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JF19001000 实施机关 石鸭子村
实施机构(科)室 老龄健康股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2个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 双石铺镇天水路24号凤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窗口:老龄健康股)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办理人为凤县户籍年满70周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陕西省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3份  复印件0份  必要  核发统一的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八条:本省建立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高龄津贴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数额和发放办法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第十条:政府给予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一定的生活保健补贴。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财政承担,分担比例另行规定;《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陕老龄办发【2012】52号)三、标准 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762616
咨询窗口:
老龄健康股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762711
投诉窗口:
凤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