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分公司千阳草碧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相关规定,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分公司申请千阳草碧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查,经查申报资料符合《管理办法》第12条要求,拟同意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5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A座3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721004
联系人:李 静 电话(传真):0917-3263317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7日
拟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名单
加油站名称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 经营 类型 | 证号 | 许可范围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分公司千阳草碧加油站 |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草碧镇桥东12号 | 刘存文 | 自营 | 61032820250003 | 汽油、柴油 |